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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保定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地块 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项目名称:保定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地块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二)调查场地地点: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西康庄村

(三)调查内容及结论:本次土壤自行监测的地块为保定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地块,地块编号:1306063780002,总面积:302381.00m2。本地块土壤监测设置14个采样点位和1个对照点位,自行监测数据显示,土壤中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铬有检出,各项因子的检出浓度均未超出选用的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和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石油烃虽有检出,但远小于GB 36600-2018相关标准值。

六价铬、锌、氨氮、氟化物虽有检出,GB 36600-2018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

本地块内与对照点数据比对发现,地块土壤中砷、镉、铜、铅、汞、镍、铬、锌、氟化物、六价铬检测浓度均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差距不大,根据累积性评价结果,填埋区一个监测点位氨氮有明显累计,表明垃圾填埋区在运营过程中对土壤造成了一定影响。

地块内共布设7个地下水监测井,获取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总铬、VOCs、SVOCs、石油烃、氨氮、氟化氢等共计65项监测因子。

检测结果表明,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铬8种重金属当中,除砷和铬检出外,其余6种重金属均未检出。砷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铬虽检出,但《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2017)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

pH值范围为7.57-7.91,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中1,2-二氯丙烷和四氯乙烯均不超标,氯仿虽有检出,但《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2017)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余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石油烃虽有检出,但《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2017)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II类限值要求,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挥发酚、硫酸盐、汞、六价铬、氯化物、砷、铅检测结果无超标的情况。对比近三年检测数据,氨氮和氯化物检测结果偶有超标现象。自1998年建厂时因区域水环境影响,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存在超标情况,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近年已有的总硬度监测数据超标,但基本稳定。

(四)调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保定市民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地址:保定市锦绣街658号

联系人:高长辉

联系电话:0312-5081817

联系邮箱:bdmkhb@163.com

(五)报告下载链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