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冀建城建〔2022〕7号)通知要求,为深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开展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制定了《保定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保城执发〔2022〕190号)印发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要求,建成区范围内未发现新增城市黑臭水体。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12-3115265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