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保城执函〔2023〕第615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50号提案的答复
王艳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大件垃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2021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大件垃圾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要求在大型社区和较大单位鼓励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参与、企业运营、全民互动”的工作思路,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提供全流程服务,构建起政府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及时出台并实施大件垃圾收运相关政策文件
市分类办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大件垃圾须单独投放,严禁危险废物混入。大件垃圾投放到指定的集中投放点或通过电话、网络预约,由回收单位上门回收,不应随意堆放。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拆解、处理,由回收企业统一运至分拣中心进行处置。2021年我市向省住建厅提出:建议出台大件垃圾处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大件垃圾处理规范指引和大件垃圾处理行业技术规范等,为开展大件垃圾处理清运处理工作提供法律遵循和制度保障。对随意丢弃大件垃圾的行为,要进行罚款或以行政拘留等手段进行处罚,从法律上对随意丢弃行为进行约束。
二、合理设立大件垃圾处理站点
配合住建部门、农业农村、供销社等部门科学规划出各地的大件垃圾处理站点,培育经验丰富和技术成熟的垃圾分类大型企业,开展大件垃圾清运消纳处理工作,并在财税政策方面适度予以倾斜。对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塑料类和大件旧家具等)的循环发展,有针对性地给予财税政策倾斜。
三、合理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
探索规划安全的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站点。将大件垃圾消纳场所纳入城市规划体系通盘考虑,同时结合现有垃圾处理场所资源通盘考虑,做到点位覆盖充足,实现便民和经济效益统一。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8日
领导签发:孟庆良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龙 310510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