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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保城执函〔2023〕749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张会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洒水车科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城区环卫工作的关注与关心,从您的建议中我们可以看出您不仅对我市环境卫生非常关心,而且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您所提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区道路洒水作业情况

为加大我市道路扬尘控制力度,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我局以市委、市政府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通过加强对道路的洗扫和洒水降尘作业,实现降低道路扬尘对空气的影响。按照《河北省城市洒水作业导则》《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等有关要求,我局督导各区、各环卫作业单位,在阴影下地表温度高于3℃时,每日对主次干道、外环路洒水不少于2次,并根据大气污染指数具体情况(当地表温度超过30℃且湿度小于40%或遇雾霾等天气),启动应急预案,加密洒水频次。在阴影下地表温度低于3℃时将停止带水作业。

(二)规范作业、文明驾驶情况

环卫清扫保洁、洒水抑尘车辆均安装和使用提示音和警示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同时,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中的要求,洒水车作业过程中必须开启提示音和提示灯,作业车辆也会适时避让来往行人和车辆。

二、主要做法

在大力开展城区道路除尘抑尘过程中,主动作为,降低洒水作业给群众带来的影响,同时按照《河北省城市洒水作业导则》《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等标准要求,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已经落实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文明培训

各区、各环卫作业单位加强了对城区道路洒水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作业、业务能力等培训力度。提高了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作业能力和岗位技能。对洒水车驾驶员开展了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车辆性能和操作方法。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法、环卫行业规范等相关要求,合理控制车速、水量。对因作业不规范而影响行人的从业人员,采取进行批评教育的方式督促其改正,屡教不改的,予以处罚,直至开除。

(二)洒水作业时间要求

各区、各环卫作业单位,狠抓《保定市中心城区扬尘污染管控操作守则》的落实,避开了高峰期时段(早上7:30-9:00,下午17:00-19:30),在非高峰期对城区道路进行洒水作业。道路的洗扫、冲洗、洒水作业主要安排在人车较少的夜间或早高峰到来之前的早间,除特殊情况外,高峰时段禁止洒水作业,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根据天气情况动态调整

各区、各环卫作业单位,遇到降雨天气时,暂停洒水作业,待降雨停止后,充分利用雨后路面淤泥松软更容易清洗的时机,积极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尽快的恢复干净整洁的城区环境。遇到大风天气时,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雾化式洒水作业,以防对行人、车辆造成影响。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也会加大洒水、洗扫频次。

(四)洒水作业车速要求

各区、各环卫作业单位,严格落实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洒水车作业时,车速不高于25Km/h,洒水宽度2.5m。并根据道路实际状况,及时调整和控制出水角度、朝向、水量、水压、喷洒幅宽,尽量避免喷洒至行人、车辆。同时,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中的要求,在洒水作业过程中开启指示灯并播放提示音,在符合文明作业要求的前提下,提醒路人和车辆注意避让。午休、夜间作业期间,会关闭提示音,以减少对居民休息的影响。在红灯等待期间,洒水车会关闭喷水嘴,防止将水喷洒到附近的车辆及行人,同时也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三、下步努力方向

尽管我们加强了城区道路洒水车作业的管理,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也会出现个别人的个别现象,例如:在市区部分较窄的路段,洒水降尘作业时,水偶有喷洒到行人的现象;个别洒水车因街道不同,喷头角度、水压调节不合理,导致激起的泥浆溅到过往行人的脚面和车辆轮胎;个别洒水车在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作业时,车速控制不严谨。

针对以上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吸收委员建议,指导各区、各环卫作业公司不断优化环卫系统洒水车作业管理,持续加强对洒水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作业、业务能力等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作业能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业务优、综合素质高的环卫保洁队伍,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靓丽、干净宜居的城市环境。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卫工作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环卫事业。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3日

领导签发:孟庆良

联系人及电话:王宝成  310502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