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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保城执函〔2023〕980号

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刘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认真解决市区停车难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实际,2023年保定市正在全力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正不断推进主城区停车泊位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解决泊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提升通行效率,打造品质之城。我局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 针对规划滞后问题的回复

我局根据市自规局《关于保定市主城区停车场(设施)规划及近期实施项目建议的报告》掌握了我市主城区停车现状基本情况,摸清了各类停车设施底数,对此我局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拟采用规划独立占地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复合开发停车设施、城改绿地广场及环城水系配建停车场的方式增加停车泊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建议成立主城区停车泊位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一办、两委、四小组”工作机构。优化原停车管理办公室工作流程,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管理。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莲池区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竞秀区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行分段负责、统一管理,对非法建设、手续不齐的停车泊位进行执法。多方全力构建共建共治、齐抓共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新格局,牢固树立主城区停车泊位建设和管理“一盘棋”思想,多措并举补齐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工作短板,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 针对停车场利用不够充分的问题的回复

实施智慧平台联运。搭建相关平台,统一建设城市级停车泊位运营平台硬件设施、大数据软件系统、智能管理控制系统,全部引入国内一流第三方运维管理机构,实现无人值守,先离场后付费,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强化AI智能运营分析。推动智慧平台系统升级,升级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将市场运营管理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强化统筹管理。将第三方运营管理系统一并纳入城市“一网统管”,实施城管执法、交通管理、智慧泊车三位一体的系统化、智慧化管理运营模式,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 针对停车收费不合理问题的回复

建立城区停车泊位运营统一审批制度。为更好地维护停车秩序,完善停车泊位管理相关机制,根据《保定市主城区停车泊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计划》,我局计划对照保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城市停车特许经营项目列表等文件,对私有停车泊位设施的收费进行监管和审批,分区域出台主城区停车泊位差异化最高限价。

四、 针对少数人交通意识不强的问题的回复

我局会联合相关单位,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社会公共意识,提倡错峰错时出行,多方式出行,从而提高出行效率。

目前,针对停车难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多措并行,加强保定主城区停车泊位建设,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行动计划,按照压茬推进、互融互通的原则,协同联动,逐步解决保定泊车难问题。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3日

领导签发:李岩

联系人及电话:刘琦    1380312315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