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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70号提案的答复

王铁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的一些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停车秩序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供给能力短缺、治理水平不高、城区停车难等问题。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做好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停车难问题,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连续出台文件进行安排部署。2019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2019〕-89);2021年6月22日,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77号);2022年1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9号),基本涵盖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各方面工作,为全省解决停车难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基本遵循。

(二)强化标准引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2019年4月,印发《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冀建城建〔2019〕5号),确定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提供了技术支撑,另外在立体停车场、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2020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选型参考》,对各种类型的立体停车设施优缺点进行了深入分析,供各地在推动项目建设中参考使用。

(三)推进项目建设。自2020年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聚焦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充分挖掘利用城市边角空地、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地上地下空间,采取平面、立体等多样化停车模式,大力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20年全省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8.9万个,2021年省委、省政府将城市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民生工程推动,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23万个,2022年该工作继续列入民生工程,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23.1万个,城市公共停车位连年增加,缓解了停车难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持续抓好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各地科学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动态补齐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缺口。鼓励各地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支持政策,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二是充分考虑道路通行状况,选择符合条件的道路,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增加停车位供给。在学校、医院、商圈、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允许车辆临时停放,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采取夜间停车、限时停车等,满足刚性停车需求。同时,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文明停车,并及时查纠违法停车行为,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通行。

感谢您对我省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