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建筑领域双碳政策促进我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筑领域双碳政策要求,积极推动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科学谋划,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成立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专家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深入研究建筑领域碳排放量、来源和结构,以及碳排放边界确定、测算方法和相关数据采用等问题,深刻理解把握国家、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对标对表国家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安排部署,立足我省实际,加强整体谋划、系统安排和政策衔接,注重工作任务量化和具体举措的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报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2月8日印发。
二、多措并举,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引领。在全国第4个出台《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依法明确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管理的要求,以及技术发展与激励措施要求。印发《河北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指导各地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等内容,并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相衔接。出台《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项目谋划、用地保障、激励措施和人才支撑等支持性政策。省财政统筹安排省级大气污染防(建筑节能补助)专项资金(每年5500万元),重点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自2017年5月1日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后,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底,城镇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99.7%,处于全国第一梯队。积极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目前示范项目建设已覆盖全省各设区市,正向县域发展,到2022年底,累计建设800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全国领先。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产业基地建设,2022年,全省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31.5%。报请省政府同意印发工作方案,开展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目前500示范户已入住437户,占87.4%,其他63户正在装修。
三是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在全国较早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与京津两市保持同步水平。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光电等技术的建筑应用,累计应用面积已达到3.5亿平方米。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累计完成改造面积1.2亿平方米。引导绿色低碳农村住房建设,推行《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导则》《河北省绿色农房建设与节能改造技术指南》等,推广使用新型节能保温技术、材料和建造方式,加强对基层建设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有关绿色低碳知识和技术培训。
四是不断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2023年省科技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出台《河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安排部署相关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河北省建筑结构绿色建造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省级创新平台,有力促进相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精准部署“超低能耗建筑墙体绿色保温储能材料研发与工程示范”等一批重点研发项目。近年来,“超低能耗建筑全产业链关键技术与规模化应用”项目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既有建筑效能提升关键技术及应用”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贯彻《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相关政策制度,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二是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逐步实现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又快又好建设,开展雄安新区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试点和保定市全产业链发展试点示范。三是统筹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四是指导各地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有序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五是全面系统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和管理信息化进程,推广绿色建材和建材循环利用。六是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完善建筑行业绿色发展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落实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健全产学研一体化科技创新机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