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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93号建议的答复

宋学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启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河北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缓解城市内涝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坚持示范引领。我省唐山市、秦皇岛市先后于2021年、2022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每市可获中央10亿元资金支持。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550万元城镇化建设资金,支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开展重点区域内涝治理。唐山市、秦皇岛市按照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和工作方案,聚焦城市防洪排涝难题,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和相关配套政策,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发展。

二是完善法规政策。近年来,为改善我省海绵城市建设行业规范标准欠缺的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专篇编制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海绵城市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海绵城市设施标准构造图集》和《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等规范性标准文件。2021年,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将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纳入立法规范内容。通过不断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法规和标准体系,有力推动了海绵城市建设进程。  

三是强力督导调度。2021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召开2次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组织各市交流学习工作经验,系统化全域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同时,加强督导调度,多次实地督导检查海绵城市建设进度,下发通报要求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将认真吸取您的建议,按照职责分工,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行业标准,发展壮大海绵产业,争取更多国家、省级资金和政策支持。

一是持续抓好示范工作。指导唐山市、秦皇岛市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好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的各项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做好对2市示范自评工作指导审核,督导2市持续做好2023年海绵城市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组织省内城市开展全国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申报,积极主动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争取政策支持。

二是加快海绵项目建设。指导各地重点围绕海绵建筑社区、海绵道路广场等方面,加快推进海绵项目的谋划建设,在施工环节加强透水砖和透水混凝土等海绵材料的应用,不断扩大海绵材料的市场需求。推动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项目建设方案,在设计、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全链条管控,确保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成效。

三是强化产学研合作。指导有产业基础的地市积极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海绵城市全产业链、产学研用之间的沟通转化,开展多学科应用研究,研发海绵特色产品,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形成规模化应用,促进海绵城市相关产业良好发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