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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保定市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
单位: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抽查事项检查子项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备注
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后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市、县城市市政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2城市供热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城市供热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城市供热主管部门《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第四条;《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四条;《河北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是否符合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技术力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存在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供热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3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四条;《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城市供水水质是否达标。
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市、县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城市污水运营单位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城市防汛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落实及具体实施情况;排水许可资料归档情况。
5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道路)一般检查事项市、县主管部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6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日常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是否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开展运行管理工作。
7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后的监管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六条。书面检查、现场核查是否取得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砍伐树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移植树木是否确保移植成活率。
8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河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条;《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是否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设施、设备、人员、注册资本、安全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抽查事项检查子项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备注
1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省、设区市、省直管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自查、互查、抽查;执法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控情况;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情况;城镇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一般检查事项省、设区市、省直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日常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是否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开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