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春节期间设置“年货供应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春节期间设置“年货供应点”的
通 告
城区广大居民及年货供应商户: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规范城区年货市场的管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便市民购置年货,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规范经营,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经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春节期间特别设置“年货供应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及经营品类
1、九龙公园西侧甬路,允许经营春联,灯笼,春花,儿童玩具。
2、丹朱路(北侧尧母文化园段)允许经营春联、灯笼,春花。
3、庆都东路张家村便民点允许经营春联,灯笼,春花,儿童玩具、小吃、年货。
4、龙河路便民市场(原交警大队)允许经营春联,灯笼,春花,儿童玩具、小吃、年货。
5、东关村便民市场允许经营春联,灯笼,春花,儿童玩具、小吃、年货。
二、设置时间
2025年1月18日至1月28日。(阴历腊月十九到二十九)
三、具体要求
1、除指定地点外,城区内任何经营商户不得店外占道经营,各商贩不得沿街流动、占道经营。
2、城区内任何经营商户禁止经营烟花爆竹,一经发现上报至公安部门进行取缔。
3、各商户应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规范经营,保证摊位周边地面干净、整洁,做到“摊在地净、摊走地清”。
4、县执法局将每日不定时对城区各街道进行巡查,对年货市场以外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取缔。请年货供应商家收到通知后,到指定区域自行规范经营,自觉保持好周边卫生及经营秩序。
望广大居民、商户相互转告宣传,共同维护城区环境秩序,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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