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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保定
保定市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保定市利用增发国债支持水利工程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发布日期:2024-09-25

128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中,69个项目已整体完工,已完成投资156.87亿元,完成率62.4%。其中87个水毁项目水毁修复任务已于主汛期前全面完成

全市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保定日报讯(记者王金堂)9月24日,我市召开“聚焦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升,加快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新闻发布会。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128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中,69个项目已整体完工,已完成投资156.87亿元,完成率62.4%。其中87个水毁项目水毁修复任务已于主汛期前全面完成,全市水利设施防洪功能得到有效恢复提升,为全市安全度汛奠定坚实基础。

据介绍,2023年,我市遭遇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全市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损失较大,地方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较重。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帮助下,全市水利系统立足灾后恢复重建,着眼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抢抓政策机遇,加大项目谋划储备,优化项目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力度,全力推进国债水利项目建设。

按照“上蓄、中疏、下排、有效治洪”的原则,全市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流域和区域,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对《大清河流域综合规划》《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科学布局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等的功能建设,精心组织谋划229个水利工程项目,涉及3大领域,总投资567.53亿元,全部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其中128个项目获得国债资金支持,总投资357.77亿元,下达国债资金251.48亿元,项目个数、总投资、国债资金分别占全市项目的33.4%、60.9%、59.1%,占全省水利项目的26.5%、28.1%、33.0%。

为加快项目推动,全市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聚焦项目干。市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新增国债项目建设。市水利局从全市范围内选派业务能力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一办十三组”项目建设工作专班,专职负责项目谋划、建设推进、质量督导、资金监管等工作。各小组协同配合、步调一致,有序推进全市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实施。对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全部落实县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定期会商研判、每周现场办公,直面问题,传导压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会同发改、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保定市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导则(试行)》,统筹指导市级、县级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规范建管。坚持把项目前期要素审批放在第一位,对项目可研、初设、财评、环评等77项前期审批手续,创新实行“模块化”管理:将各审批环节划分为单独模块,每个环节安排专人专组跟进,逐项目、逐要素、逐环节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全面加强与发改、财政、自规、生态等部门沟通对接,全职全责,一盯到底,确保按时完成。对18个省级审批项目和19个市级审批项目,每个项目前期要素审批都有专人负责,通过全过程参与,为审批单位提供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最大限度整合审查、修改、复核等多个环节,整体打包,并联实施,大大压缩审批时间。

全市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国债水利项目的生命线,施行“全过程跟进”驻点督导,确保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邀请国家发改委、省水利厅技术专家多轮次举办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指导各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严格规范项目法人组建,督促项目法人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与参建单位全部签署质量终身承诺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施工一线开展暗访检查,逐个项目、逐个环节“过筛子”。

目前,剩余项目正在全力推进,128项目实施完成后,全市蓄滞洪区安全设施更加完备,重要河道堤防达标率将从48%提升至89%,白洋淀上游河道防洪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保定市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涿州市城区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城市韧性进一步提升,全市防洪减灾体系更加完善。

全市利用增发国债支持水利工程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保定日报讯(记者王金堂)9月24日,记者从全市“聚焦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升,加快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充分利用增发国债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契机,组织实施一批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并着眼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按照“上蓄、中疏、下排、有效治洪”原则,坚持系统观念,科学布局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等系统功能建设。

目前拒马河、北拒马河、潴龙河、唐河、府河、漕河等河道防洪、保定市及涿州城市防洪、小清河和兰沟洼蓄滞洪区等一系列重点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为构建完善我市防洪工程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全市将继续统筹流域防洪和区域防洪,针对大清河北支干流没有控制性工程问题,谋划实施紫荆关水库建设,配合流域系统实施张坊水库和落宝滩分流控制性工程建设,有效提升上游水库拦洪消峰及南北拒马河分流控制能力,保障下游防洪安全。进一步梳理现状未达标河段防洪能力,组织有关县(市、区)有序推进瀑河、孝义河、萍河等河道治理前期工作,实施防洪排涝达标建设,筑牢防洪安全屏障;同时有序推进山洪沟治理,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以有效防范山洪灾害。进一步复核全市城镇防洪标准,组织各县(市、区)推动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尽快达到城镇规划防洪标准,满足防洪要求,确保城镇防洪安全。结合防洪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市各类防汛调度方案,统筹发挥上游93座水库,13条行洪河道和蓄滞洪区“三位一体”防洪体系作用。通过调度水库预泄腾容,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作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在确保水库安全前提下,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实施科学调度,确保流域防洪安全。

(文章转自保定日报)